主旨:為配合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調整,市府及原桃園縣各鄉鎮市公所公教人員輔購住宅貸款利率亦配合調整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內政部 112 年 3 月 31 日內授營財字第 112080479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配合中華郵政 2 年期定儲機動利率自 112 年 3 月 29 日起由原年息 1.47%調整為年息 1.595%,旨揭貸款借款人負擔利率自是日起由 1.387%調升為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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