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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113 年 1 月 13 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 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行政院 110 年 5 月 24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04000322 號函核定「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所定標準支給,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 3 張者,主任管理員為 3,400 元、主任監察員 2,800 元、管理員為 2,200 元、監察員 1,800 元及預備員 1,800 元。
- 檢附桃園區、龍潭區、八德區、龜山區、蘆竹區、中壢區及楊梅區公所公文及資料卡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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