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1 學年度國教署身 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簡章」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 年 11 月 2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0015580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業於 110 年 11 月 15 日公告於下列網站: (一)111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https://adapt. set.edu.tw/。 (二)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 https://www.aide.edu.tw/。 (三)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https://www.nhes.edu. 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