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本市 109年度特教專業團隊相關專業人員知能研習暨服務注意事項說明一案,敬請參考
一、 |
依據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 109 年 12 月 14 日興國資字第 1090008064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研習對象為各校 110 年度欲聘請之特教專業團隊各類相關專業人員及有意願 110 年度服務本市各級學校特教專業團隊之相關專業人員,參加人員須全程參與 1 場次研習,始獲本市 110 年度特殊教育專業團隊聘任資格。全程參與各研習者各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 |
(一) |
109 年 1 月 10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30 分,假本市興南國中 3 樓視聽教室(地址:中壢區育英路 55 號)辦理。 |
(二) |
109 年 1 月 17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30 分,假本市興南國中 3 樓視聽教室(地址:中壢區育英路 55 號)辦理。 |
(三) |
109 年 1 月 24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30 分,假本市興南國中 3 樓視聽教室(地址:中壢區育英路 55 號)辦理。 |
六、 |
本案若有相關之疑義請洽本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承辦人王老師/沈老師,電話: 03-4624993/(03)4629991 分機 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