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公所招募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工作人員一案。
一、旨揭選舉定於 11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六)舉行投票,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11 年 5 月 25 日桃選一字第 1110000595 號函所示,本次參加旨揭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者,准予補假 2 日;另工作費為主任管理員為 3,400 元、主任監察員 2,800 元、管理員為 2,200 元、監察員 1,800 元、預備員 1,800 元,先以敘明。
二、該所前以 111 年 3 月 3 日桃市壢民字第 1110009782 號函請貴單位有意願者踴躍報名在案,惟查目前人力尚有不足,本校如仍員工有意願報名選務工作者,可填寫「桃園市中壢區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登記資料卡」,並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校長核章後,免備文以傳真(03-4224970)或電子郵件 l(1111126date@gmail.com)逕送本公所陳姿佐小姐報名;如係社會人士或大專院校學生,則僅於填表人簽章欄簽章即可。
三、檢附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桃園市中壢區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登記資料卡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