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 110 學年度招生簡章及招生海報各 1 份,請 參考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 110 年 3 月 31 日惠明註字第 1100200022 號函辦理。
二、該校招生對象為視覺障礙者重度或以視覺障礙為主之多重 障礙學生優先,請轉知 110 學年度有意轉安置該校且符合該 校招收對象之學生家長並協助準備相關申請資料,另請配 合本市 11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作業期 程,向戶籍學區學校或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倘尚未申請 者,請各校速協助學生補申請,以維護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