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龍岡國中 114 年 1 月 20 日岡國情支字第 1140000498 號函辦 理。 |
二、 | 有鑑於特殊需求學生情緒行為輔導的介入策略,如增強、削 弱、檢核表與正向氛圍營造等,在實際運用相關策略輔導學 生時,仍可能感到困難或挫折;爰本局特委請中心辦理本研 習,並聘請情緒行為功能介入專長之專家學者,透過講授知 能搭配實作演練,並以教師所遇個案為例,練習觀察紀錄、 找出問題行為的功能類型,使前事、行為教導及後果策略得 對症下藥,提升輔導策略執行之效能。 |
三、 |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請本市各教階段正式特教教師(須已參加過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基礎研習 6 小時);倘尚有餘額, 則開放專輔老師及代理特教教師報名參加。 |
(二) | 辦理時間: 114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 114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 114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 114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
(三) | 請參加人員於欲報名場次日期一週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 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登錄單位輸入(龍岡國中)-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研習報名;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12 小時。 |
四、 | 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 |
五、 | 檢附旨案計畫 1 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特殊教育 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莊文寧老師(電話: 03- 466-1231 分機 18 ;電子信箱: wernnin@ms.ty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