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壹、依據:「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規定辧理。
貳、甄選職稱及名額: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 1 名。
參、僱用期間及待遇: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 114 年 9 月 30 日止(本職缺為幹事侍親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如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留用或救助)。
二、工作待遇:以約僱五等 280 薪點支薪,每月薪資 37,800 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酬金);另應自行負擔勞
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肆、工作地點: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 12 號)
伍、公告:
一、期間:自 114 年 4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4 月 9 日止。
二、方式:
(一)本校網站: https://www.tcjhs.tyc.edu.tw/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陸、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採掛號通訊報名,請於 114 年 4 月 9 日(星期三)16 時以前備齊下述表件,以掛號寄達(不以郵戳為憑,逾時視同無效,不予
受理)334025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 12 號大成國中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大成國中約僱人員(幹事職代)」。
二、繳驗表件(檢附資料或證件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一) 甄選報名表、切結書(如附件),電子檔請至本校網站 (https://www.tcjhs.tyc.edu.tw/)下載填寫。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以上證件請以 A4 紙張影印,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 印章以示負責。
三、聯絡電話:
柒、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第 1 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 3 點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捌、工作項目:
一、負責各項資料繕打及各項活動計畫、會議籌辦等業務。
二、辦理學生轉入學及填發在學成績證明書、畢業證書等事項。
三、辦理各項學生表冊之造冊及學歷簿之整理保管。
四、辦理學生考試成績登錄、統計、編製、建檔寄發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玖、甄選:
一、甄選方式:以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錄取參加第二階段面試(依專業素養、表達溝通能力、工作經驗等項目
評定成績);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二、面試日期: 114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整,請於上午 9 時4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
壹拾、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依規定函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將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惟應試人員均未達本校需求者,本校得予從缺。
二、正取人員 1 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 2 名;錄取正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備取保留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
為限,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
三、錄取人員應於實際報到日繳交最近 1 個月內之公立醫療院所或區域教學醫院健康檢查報告(含 X 光肺部透視合格證明)。
壹拾壹、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隨時公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