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二次招生術科測驗日期:114 年 5 月 10 日(星期六)
二、測驗場地:本校演藝廳。
三、考生休息區:本校演藝廳琴房。
四、測驗流程、筆試座位圖、專長樂器暨視唱考序,請詳閱附件檔案。
五、測驗當天報到時間:上午 7:40~7:55
六、專長樂器暨視唱測驗考生個人應考結束後,即可離校。
七、若有術科測驗相關疑問,請聯繫本校輔導室(03)362-5633#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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