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第 17 條規定略以,學校應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 |
二、 | 隨著五月端午時節來臨,天氣日漸炎熱,學生戲水活動漸趨頻繁,惟因部分學生對水域環境認識不足或缺乏水上安全知識,發生溺水意外時有所聞,應引以為戒,並落實水域安全相關知能。 |
三、 | 重申貴校務必於連續假期前,多加利用學校網站、各社群通訊軟體、班集會、電子跑馬燈、電子郵件及家長聯絡簿等方式,提醒學生及家長注意水域安全及辦理相關水域安全措施: |
(一) | 請將水域安全宣導及基本游泳與自救能力等觀念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及課程計畫中,並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概念融入其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技巧。 |
(二) | 請各班級導師提醒學生前往從事水域活動時,務必選擇安全地點,不要靠近危險區域,並請家長適時陪同或留意學生動向,以防範溺水事件發生。 |
(三) | 有關水域安全宣導或教材等相關資料,可至教育部體育署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 https://watersafety.sa.gov.tw/)或本局水域安全專區( https://www.tyc.edu.tw/)下載使用,相關教材請至教育部因材網( https://adl.edu.tw/HomePage/home/)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