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有關本校承辦「第十一屆桃園市合作教育盃書法比賽」,
為使參賽學生及各校有充分準備作品之時間,
原訂收件期限業予延長至 11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
其餘實施計畫內容未變更,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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