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代理教師甄選第 2 次招考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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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名額 |
正備取名單 |
尚有缺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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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 |
實缺(編餘額增派)1 名 |
無人報考 |
實缺(編餘額增派)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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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
實缺 1 名 |
無人報考 |
實缺 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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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
虛缺(侍親留停)1 名 |
無人報考 |
虛缺(侍親留停)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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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社會 |
實缺 2 名 |
正取 1 沈○諭 正取 2 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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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 |
實缺 1 名 |
無人報考 |
實缺 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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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身心障礙組) |
實缺 1 名 |
無人報考 |
實缺 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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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
虛缺(侍親留停)1 名 |
無人報考 |
虛缺(侍親留停)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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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科 |
共 8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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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開正取錄取人員,請依規定於 115 年 7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請攜帶身分證、合格教師證、最高學歷證書、代理教師敘薪通知書及離職證明書等正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照片電子檔,逾時未報到者,視為棄權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錄取人員須於 115 年 8 月 1 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 3 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四、本次代理教師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上開缺額第 2 次招聘於 115 年 7 月 9 日辦理報名,受理時間為 8 時至 12 時(逾時不予受理),上開缺額為第 2 次招聘,應具資格為以下其一:
1 、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五、相關事項請參閱本校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