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0 年 6 月 24 日藝演字第 1100002243 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同時公布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 (http://www.arte.gov.tw),請逕行下載。
三、本比賽修正重點為決賽網路報名,同時須填報預定參賽學 生人數及上傳名單等規定,惠請參賽
相關人員詳閱實施要 點。
四、另有關本市 110 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將另函文 各校,如貴校新學年度業務承辦人員
有所異動,務請確實 列入移交事項。
五、有關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副本抄送 本局高中教育科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