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工作實施要點」第三點、第五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5 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88699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 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8 月 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88699C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 gov.tw)下載並檢送發布令影本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