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111 年 11 月 28 日桃新綜字第 1110005396 號函辦理(如附件)。 |
二、 | 為達行政院所訂減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之目標,請貴校協助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協助於貴校之電子看板、官網等管道播放「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乘安全-安全不青菜」、「機車騎乘安全-安全與你相遇」、「不逼車不搶快」、「路口安全」等宣導動畫,及上開影片之國語、臺語、客語版本(雲端連結: https://reurl.cc/gQ4kq4),以宣導交通運具使用安全之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