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政風處 111 年 12 月 21 日桃政安字第 1110007678 號函辦理(如附件 1 )。 |
二、 | 為強化 112 年春節期間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幼兒園)之安全,防止危害、破壞、竊(洩)密及重大危安狀況發生,期結合可動員之行政力量,加強辦公廳舍安全措施,防杜維安或洩密事件,確實達成機關學校安全與公務機密維護任務。 |
三、 | 請本局各科室暨所屬機關學校(幼兒園)於 112 年春節期間( 112 年 1 月 19 日至同年月 30 日止),依旨揭專案計畫(如附件 2 ),參考附件 3 、 4 檢查報告表列項目,依機關學校或科室既有現況參酌辦理相關公務機密及安全檢查工作,並就自行辦理之檢查結果,填入附件 3 、 4 檢查報告表(無辦理項目則免填),如檢查結果無缺失及改善事項,請自行留存無須報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