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 106 年 9 月 4 日警署刑防字第 1060005235 號函修正「警察機關防處少年事件規範」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共計 6 場次,如下: |
(一) | 少年安全輔助營,名額 120 人。 |
(二) | 拒絕毒品鬥士營,名額 60 人。 |
(三) | 遠離幫派射手營,名額 60 人。 |
(四) | 網路安全刺客營,名額 60 人。 |
(五) | 對抗霸凌坦克營,名額 60 人。 |
(六) | 識別詐騙法師營,名額 60 人。 |
三、 | 活動對象:設籍(或學籍)於本市 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少年。 |
四、 | 活動內容:聘請藝人或講師於各活動中分享人生經歷,加強少年法治觀念,另於犯罪預防宣導團康遊戲中,透過團隊合作,一同闖關達成犯罪防治的安全總目標。 |
五、 | 報名方式:採線上網路報名( https://www.beclass.com/),即日起至 113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 17 時止(額滿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