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 113 學年度特殊教育助理人員甄選結果如下:
40 小時特教助理員一名: 正取吳○晏
20 小時特教助理員二名: 正取邱○怡、楊○琴
二、上開正取錄取人員,請依規定於 113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1 時前洽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請攜帶身分證,逾時未報到者,視為棄權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案特教助理員進用前或進用後 3 個月內,應接受各該主管機關、學校或幼兒園辦理之 36 小時以上職前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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