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 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01868 號函辦理。 |
二、 | 113 學年第 2 學期友善校園週為 114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起至 2 月 17 日(星期一)止,並於同年 3 月 15 日以前完成友善校園競賽及動態系列活動之辦理或由校長運用朝會、週會等集會場合時機,親自對全校師生宣導友善校園活動之意義,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 |
三、 | 113 學年度宣導主題「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其他宣導事項為「加強校園霸凌防制宣導」、「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治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防制校園詐騙」、「尊重多元文化理念」及「加強推動全面性教育」等議題,以營造友善校園環境。 |
四、 | 本局將於友善校園週辦理期間,抽查訪視各校辦理教育宣導活動情形。 |
五、 | 檢附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 1 份。 |